“下一站,小西天站,请要下车的乘客提前做好下车的准备。 Next station is Xiao Xi Tian ,piease get ready to……”广播中传来标准英语的报站声,声音很陈旧,俨然已是上个世纪录制的语调,穿越世纪之交,千年之交,一直沿用到今天。我拖着满身沉重的纠结回到住所,天空好像也能调焦,在西边幻化出绚丽的火烧云。这个城市显少有火烧云,我忍不住看了两眼,随后自己也觉得无趣,把脚步放快了些。 城市的最西面,地租的最低处,这块地被官方和非官方地称为小西天。这块火葬场、殡仪馆、安息堂和坟地聚集的区域,前几年发生过骇人听闻的争强墓地的事件,到了这几年,一切又风平浪静了。这里的人们活不起,但更死不起。死亡扯掉华丽丽的外表后,亦有其昂贵的本质。那些没有价值的骨灰被人祭拜,直至遗忘,被深埋地下,肥沃庄稼,亦为后世的人留出死后的安放地。 汽车开入小西天后,天明显阴暗下来,阴间与尘世,毕竟是有区别的。我租住的那栋楼,正对着小西天最大的坟场。古代兴起的盗墓如今又悄然兴起,但盗得的硬币已无法与精美绝伦的随葬品相比。 城市与城市交界的缝隙,热血与伤口,鲜花与少年。人们,只能找个借口继续苟活。 只是,我仍旧畏惧死亡。 “疏妘,怎么才回来?”我的室友阿璇窝在沙发里看偶像剧,虽然也是快奔三的人了,但她的那种少女情怀丝毫不减。 “刚刚下公交车的时候,看到夕阳很漂亮,就拍了点照片。”我把背包挂在椅背上,顺手从冰箱里拿出阿璇买的牛奶,倒一点在玻璃杯里,又剩下一点留给那只灰色老猫。每天的生活就像是打仗,白天赶到影视城给演员们化妆,下了班写东西赚别人不屑一顾的稿费。阿璇就轻松多了,她的工作也是化妆,她就在隔壁的殡仪馆里上班,主要负责遗体化妆整容,最近又在学遗像美化。不过是工作对象不同,她的工资是却是我的很多倍。 我蹲在地上啃面包,那是我仅有的晚餐选择。地上一片黑压压的蚂蚁被老猫吃了一半的腐肉所吸引,疯狂地噬啮争抢。我突然觉得愤怒,拿起打火机焚烧。不一会儿,我看到蚁群抱成一团,焦味出来了。 放纵享乐过后,是烈火焚身的剧痛。 阿璇把手缩在老猫厚密温暖的绒毛里,同时,她身上穿的也是灰色毛皮大衣。因为老猫,她酷爱灰色到了几近癫狂的状态。 “疏妘,你怎么了?你们家又问你要钱了?” “我爸跟我说,我弟弟想上集美大学,但钱根本不够。你是知道的,就我弟的那点分数,上次我把他送进双十花了多少力气!这次我真的是怕了,我没有力气了。” “那,你妈的病,好点儿了没有?” “她,不就是疯病吗。”谈到母亲的时候,我仅仅用“疯”这一字带过。我不知道我心里是不是的恨她。我只知道,我心里一直有一个黑色的水晶球,一旦砸碎之后,所有的仇恨喷涌而出。 那时的我,已不再是我了。 一天又这样平淡安和地过去。我喜欢把每一天都看成一场死亡。我们经历着无数次的朝生暮死。当你闭上眼后,你在梦境里死去,却又不可避免地在拂晓毫无征兆地醒来,浮世绘般的大背景下,人生好像已经寸步难行。我们只能去透支每一个明天的勇气,才得以度过每一个煎熬的今天。 阿璇把老猫抱到床上去睡,任凭它在碎花的床单上滚来滚去。 我趴在电脑前一字一句地敲出所谓的“黑暗童话”,阿璇像往常那样跑过来跟我说晚安,漂亮的大眼睛在台灯下更加灵动可爱。 “疏妘,其实你可以选择过来跟我一起工作。不就是死人吗,有什么好怕的!赚死人的钱比赚活人的容易多了。” “谢谢,真的不需要了。” “那么,晚安。” “晚安。”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荆棘鸟和一只天堂鸟,它们一起超度重生,来到人间,共同寻找一个小西天的地方。小西天是圣鸟的天堂,在这里没有忧愁,没有爱恨。鸟之间除了平等之外不再存有任何关系。它们乐天安命,一起捕食,一起活到万丈青阳的尽头。它们永远不会死。 小西天是不死之城。 荆棘鸟和天堂鸟开始了它们的旅途。它们从南方琉璃极乐飞过梵天梦境,一路向西,日夜兼程。 小西天,是它们生命的所有。” 敲完几千字后,我合上电脑,已经是凌晨。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我在黑暗中爬到床上,阿璇和老猫已经熟睡,我能感觉到另一张床上两种生物的不同的呼吸频率。阿璇被我关台灯的声音吵醒,在黑暗里翻了个身,然后用一种奇怪的语调对我讲: “疏妘,你怕死吗?” 我心里打了寒战,“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啊?” “那你告诉我,你到底怕不怕?” 我拽紧了被子,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上去正常些。 “怕,一直都怕。” 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偌大的城市总有一些人能见证拂晓的来临。老太太的三轮车声响彻弄堂,还有几个孩子欢笑着蹦过巷子,手中的纸飞机堕落在积水里,却仍能毫不在意地捡起。远处中山路上的那口大钟奏响《东方红》,报时钟声同样见证着城市的往昔与今日。 阿璇准备好了三份一模一样的早餐,那只老猫挺着圆滚滚的肚子,贪婪地喝掉了它的牛奶,又觊觎我的那一份。它就瞪着它那宝石般的绿眼睛与我对视。我最害怕的,就是和一只猫对视。我不得不承认,猫是一种灵兽,它们不如狗那样忠诚,又没有狐那么狡猾。只是,就算秘密瞒过了所有人,依旧逃不出猫的眼睛。 老猫向我飞扑过来,一下子抱住玻璃杯,将牛奶喝尽,随后一脸坏笑的看着我。 ——我讨厌这只猫。 这是我无数次的阿璇说的话。 ——你要是再不把它送走我就弄死它。 看似玩笑的话,却是我最真实的想法。 我胡乱地塞了几片面包进去,就抓起背包去上班。我得先坐公车到地铁站,再坐地铁2号线转4号线到影视城。小西天是鬼城,地下埋的东西太多,连地铁都不愿经过这里。 阿璇也穿着拖鞋慢悠悠地去上班。她只需要走到隔壁,把每具尸体的脸化得红光满面就行,再把遗像中的苍老头像变得活力四射,再然后,就是等着拿钱。 我始终不明白,为什么我要一次又一次地拒绝她,拒绝清闲安逸的生活。 可能我依旧是惧怕死亡。 我没有办法相像,我站在一具尸体边,他﹑她前几个小时还可以被称为“人”,但几个小时之后,可能连一件“东西”都算不上。畏惧死亡,绝不仅仅是畏惧死亡本身,而是因为,此生的所有努力化为泡影,所有的爱恨成空,帮哭人虚伪的眼泪只能换来一点点的尊敬和怜悯,上好的楠木棺椁依旧阻止不了全宇宙的剧终。 我在喧闹中混入地铁的人海,零乱的发卷更加零乱。 “天堂鸟和荆棘鸟飞过一片高山,气温很低,天堂鸟的五色羽毛很保暖,在白雪的映衬下熠熠闪光,而荆棘鸟快要冻死了。于是,天堂鸟把自己身上的羽毛啄下来送给荆棘鸟。 只要它们还有一口气在,它们就不会放弃寻找小西天。” 他们说,人死了之后,灵魂会飘起来,俯瞰整个大地。 实质上根本不是这样。 人人都会死。他们被疾病拖入坟墓,接着尸骨断裂,腐化,直至剩一具白骨。他们的灵魂,早在肉体死亡之前已经死了,根本不会飘起来。 小西天是一块离死亡最近的土地。 住在老公寓楼里,每天都可以看到无数死人被推进殡仪馆,装进棺材后从殡仪馆推到火葬场。我对于这些场景无比熟悉,熟悉到可以哼出葬礼进行曲的每一个旋律,叫出送葬乐队每个人的名字,甚至在脑海中清楚地再现死人被推上黄泉大道,装入火化箱,再由火化箱推入焚化炉的全过程。这些东西,我全然没有刻意去记。但死亡的意像一旦埋于心底,就是永远的挥之不去。 黑暗来临的时候,我回到公寓,阿璇不忍心再让我啃面包,就亲自炒了几盘蔬菜。那盘通心菜绿油油的,看着就让人赏心悦目。 老猫没有吃到肉,恨得咬牙切齿,吃完猫粮后又乱叫了两声。阿璇把它抱起来,像哄小孩子一样哄它。 “你都已经这么重了,也该跟我们一起减减肥了,对不对呀?” 老猫丝毫不领情,跳到桌上弄翻了中间那碗汤。桌上一片狼藉,汤顺着桌布留到我身上,也弄脏一大块。我一下子失去控制,把老猫揪下来,一下子掐住它的脖子。 阿璇被吓坏了,她从未想到我也可以这么凶狠。 “疏妘,你在干什么呀!它只是调皮而已啊!快点放开它!” 老猫的四只脚渐渐不动了,阿璇一把抢过去抱在怀里,过了很久才恢复了微弱气息。 “疏妘,我求求你,不要弄死他,就当是,为了我。” “远山的那一边,天堂鸟第一个看到了白光,它以为那儿就是小西天。于是,它们追随那道白光飞了五百年,却总也到不了那个没有忧愁的地方。它们遇到了文殊、普贤两位菩萨。菩萨为它们指点迷津,原来,小西天就在那儿的不远处,但如果没有做到心无杂念,它们就永远无法飞入小西天。 只要心空无一物,爱便会无边无际。 荆棘鸟以为“放空”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事实证明它想错了。它们仿佛飞入了迷局,渐渐地丧失了希望。” 阿璇把老猫安置在一条灰色地毯上,让它安心地睡过去。这只畜牲的毛色和地毯颜色融在一起,糅成了另一种奇异的灰。随后阿璇跑过来代替老猫向我道歉。 “疏妘,原谅我好不好,我再也不放它乱跑了。” “以后要是你在家,我就把它锁起来。” “不要杀死它,好不好?” ——每句话都是一个意思,让我宽恕老猫的生命。 我第一次感觉到我的权利如此巨大,大到可以掌控一个生命。 阿璇为了讨好我,又把墙角她的那把喑哑的老吉他抱出来。 “疏妘,这首《葬地》的词是你很久以前写给我的,前几天我为它编了曲,你听听看怎么样。” 寻了一生,找了一生,原来的美好终究破灭 觅了世界,翻了天下,本该的幸福结局惨淡 是否是承担了太多,才逐渐丧失了自我 又或是背负了太重,才慢慢扭曲了人格 我不曾拥有过幸福,所以才不想争取 又或是背负了太多,才慢慢扭曲了人格 只是埋了太多,丢了太多,弃了太多,扔了太多,太多 只是葬了所有,沉了所有,放了所有,忘了所有,所有 …… 阿璇的吉他其实弹得很漂亮,特别是她的弗朗明哥的调,一直是我望尘莫及的。 “曲编的不错。”我朝她笑了一下。 阿璇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 “疏妘,你知道吗?我一直把你当成,我唯一的亲人。” “暴风雨来临了。天堂鸟和荆棘鸟被卷到风眼处,时而被抛向空中,时而甩到地上。黏土弄脏了天堂鸟漂亮的五彩羽毛,枯叶和树枝划伤了荆棘鸟的翅膀。有那么一瞬之间,它们都想到了死。 但是它们无所畏惧。 为了寻找不死之城而死,是至高无尚的荣耀。” 天气一天天热起来,水汽味也一天天浓郁。这座城市从不缺水,碾碎了的榕树果味混杂在水汽中,终日不散。这种水汽味没有上海那么陈腐,也没有杭州那么甘甜。阿璇依旧慢条斯理地生活。为了兑现承诺,她买了大笼子将老猫锁住。老猫最近也安分了不少,几乎已经听不到它的嚎叫。 从地铁里出来,我毫无预兆地接到了父亲的电话。 “疏妘,我是疏国庆。” “我当然知道你是疏国庆。这个月的钱我已经打到卡上了,你还有什么事?如果是为了你赌钱那点破事那你就干脆死了这条心吧!” “疏妘,你有时间回家一趟吗?你妈死了。” 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以及隐隐约约初夏的蝉鸣。似乎还有什么别的声音。紧接着,左耳的耳鸣声充斥大脑。 “怎么死的?”我轻按着太阳穴以缓解酸痛感。 “怎么死的?还不是疯死的。”和我一样,父亲也用一个“疯”字带过。 我经历过无数人的死亡,我熟悉的和我不熟悉的,没有几次能让我真的难过。按常理来讲,“母亲”绝对不是一个与我毫不相干的人。死亡,对于她和我们一家人,都算是一个解脱。 “是今天早上5:05分咽气的。我和你弟弟都在她身边,也算圆满了。” “那她死的时候,有提到过我吗?” “她那时候疯疯癫癫的,那里还记得你啊。” 挂掉电话,我坐在地铁的台阶上,看周遭的人面无表情地从我面前走过。我觉得我应该感到高兴,就大笑起来。毕竟,这场解脱,来的太迟了。笑了一会儿,随即转变为大哭。我瞬间感觉到天旋地转。苍穹之上仿佛有唢呐声,这种唢呐声不同于史铁生在地坛 听到的,也不同于浙西农村葬礼上吹的旋律,而是更加惨烈绝望,穿透一切将我包裹。 我,是不是真的那么恨她? 回老公寓简单地收拾了东西,我就坐上了晚上的动车。我将头靠在车窗上,万千城市的夜晚在我眼中一闪而过。故乡离我越来越近,但实质上却是逾来逾远。我要回家了,想想都觉得可笑。我这样的人,还有家吗?那个支离破碎的“家”,还是家吗? 想起小时候,我躲在窗帘后面听父母吵架。吵着吵着,母亲又发病了。她披散着头发,前面几缕把眼睛遮住了,满口乱言,挥舞着剪刀乱戳。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看到我,她朝我扑过来,我吓得滚在地上。结果,窗帘上被铰出一个大洞。父亲从后面抱住她,把她的手绑起来。 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父亲因为忙没有换窗帘。万丈青阳就透过紫粉色窗帘的大洞射进来。从此以后,我每次看到任何破洞都会感到眩晕,以及全身肌肉彻底的无力感。 那个时候,我所想到的,就是让她死。 “暴风雨结束了。梵天梦境满目疮痍。荆棘鸟和天堂鸟低旋在一片荆棘丛之上,它们发现了天尽头伫立的一块石碑。石碑之上是一簇绚丽的光环,似乎有一股突破一切的强大力量。 但石碑上没有刻下任何符号。天堂鸟绕着石碑飞了几圈,突然想起一位老者曾告诉过它:在天尽头有一块无字碑,所有生命的结局都刻在石碑里。 原来,一切是早已注定好的。 天与地,河流与草木,宇宙黑洞与星河光辰,全都逃不掉它们应有的结局。” 拂晓的时候,我回到了那个城市。我提着简单的行李,却还是感到了手臂的酸痛感。无数时光尘埃将我包围。巷口的书摊上,依旧放着我儿时最喜欢的杂志、二十多年了,唯一不变的也只有潇洒的封面题字。我买下一本握在手里,竟也有了一种安稳感。 钥匙插入,锁心却转不起来,原来父亲换了锁,而我却连这个家的钥匙都没有。弟弟为我开门,这些年他也长高不少,没有了小时候的贪玩和调皮。前面几根头发被染成白色,反而和整个环境很搭。 家里设了一个小型的灵堂。遗像加工得有点过了,让我几乎快认不出那个人。环视了一下屋子,却没有发现遗体。 “死人呢?” “烧掉了。” “烧掉了?” “嗯,昨天早上七点就烧掉了。”弟弟蹲在墙角,捡起地上的烟头塞进嘴里抽了一阵。 “她是五点死的,死了不过两个小时就烧掉,你们安的什么心?” 疏国庆从灵堂后面走出来,把新的檀香插入香炉,然后跪下来磕了三个头。父亲倒是一点都没变,灰色西装配上青白脸色,一直给人一种灰蒙蒙的感觉。 “告别厅租用费得花钱,遗体整容也得花钱,还有现在天气热了,尸体防腐得用冰棺材,那又得花多少钱?还不如,趁早烧了吧。” “疏国庆,你说清楚,她到底怎么死的?” “那天早上,她又发了疯,拿着菜刀要砍人,我和你弟弟用铁链把她锁起来,她居然用刀把两只手都砍下来了。” “疏国庆,请你不要把我当傻子!如果她先用右手把左手砍下来了,哪来的第三只手把右手砍下来!疏国庆,你再说一遍,她是怎么死的?”我紧盯着他,一手拽着弟弟的衣服。我自己都感到惊讶,原来,我那么在乎她。 疏国庆坐回那张弹簧老旧的沙发,镇定地抽着他的劣质烟。 “好吧疏妘,你也不是什么外人。这些年,你是知道的,你的妈妈疯的次数越来越多,我受够了。我曾经想过把全家人都杀掉,大家同归于尽好了。但我想到了你,你一个人在外面,如果我们都死了,你怎么办?” “所以,你和弟弟就……” “我已经这样了,但你弟弟还小,你要想办法把他送到学校去,你们俩要好好地活着,听到没有?” 弟弟突然抬起头来,他居然在哭。 ——好好活着?苟且活下去已经不错了。 ——可是即使是这样,竟然也能活着。 “西面是一片望不到边际的荆棘丛。荆棘鸟适应这样的环境,所以毫不惧怕。但天堂鸟却怕得要死,不敢张开翅膀。 其实,荆棘丛并不是长在一切之下,而是长在万物生灵心里。 天堂鸟原本可以飞过很长一段距离,但因为惧怕跌落,所以常常跌落。荆棘条划伤了天堂鸟的翅膀,鲜血把夕阳染红。 此刻,荆棘鸟对天堂鸟说‘别死!’” 我一刻都不想多留,买了下午的车票。临走的时候,父亲央求我把母亲的骨灰盒带走。 “疏妘,你住在小西天那边,认识的人也多,还有你不是有个室友在殡仪馆工作吗?你让她随便找个便宜的坟地,安息堂也行。我们这边,实在是拿不出钱来安葬了。” “随便找个坟地?疏国庆,你以为这是轻而易举的事吗?你以为现在的坟地那么便宜吗?我又能赚多少钱呢?” “如果实在不行的话,撒到河里去吧。”随即转身进了房间。 我站在原地,双眼蒙上了一层灰色的绝望。我感到什么东西摔碎了,玻璃渣撒了一地。 很多事情,我们都别无选择。 在动车上待了六小时,又从火车站坐班车回到小西天,已经是午夜。我把骨灰盒压在行李的最底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是不想让阿璇知道这些的。尽管是多年的室友,但总觉得没有那么信任。阿璇却不一样,什么事都跟我说。她是真的把我当成了亲人,哪怕有时候,我对她的事一点都不感兴趣。 “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阿璇没想到我会这么快回来,她匆忙地把老猫锁进笼子,然后从冰箱里拿出当晚的剩菜要热给我吃。 我趁她进厨房的时候冲进卧室,将骨灰盒塞进柜子里,又压了几件冬天的羽绒服。 “疏妘,见到你妈了吧?” “嗯。” “为什么不多留几天再回来?好歹也得等到葬礼那一天啊。” “疏国庆等着用钱,就催我回来了。”我不想跟她多聊,胡乱地塞了几口菜进去。我怕她看出什么来,尽量低着头不去看她眼睛。 余光瞥到了窗外的一片黑暗,小西天的路上很少有路灯,唯一的光亮就是坟地里的鬼火。我喜欢把这种黑暗称为“绝对黑暗”。在黑暗中睁开眼睛,看到的依然是黑暗。我们的每天都生活在这样的绝望之中。 “希望”,在我看来,是最最虚伪的词。 待了十多年的城市,终于有了一丝熟悉的感觉。这里比不上北京上海的繁华。北京是皇都,多多少少都有一种庄严与神圣;上海在《小时代》中被无限放大,充斥着一长串二进制密码。3.0海报中那个歪斜在波涛汹涌中的东方明珠塔,究竟意味着什么?是灾难的预言,还是一切毁灭之后的破晓重生? 我依旧奔波于这座城市的东西两地。十几天的高温,连雨水都不愿去濯洗这个利欲熏心的重口味的城市。母亲的骨灰盒成了我的心病。我瞒着阿璇一直在找便宜的坟地,但报出的数字对我来说都是天价。 我想起了父亲给我的最后一条建议。 “飞过荆棘丛的时候,天堂鸟的全身都在流血。疼痛让它每一刻都想去死。但它不甘心这样毫无意义地死去,它要找到小西天。 哪怕看一眼小西天,它就可以去死了。” 夜深人静,阿璇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下跟我说了一句晚安,然后就独自睡过去。我终于下定决心,小心翼翼地从羽绒服下面拿出骨灰盒。 盛夏的夜晚,总算有了一丝凉意。我抱着盒子走到了坟地前的一条小河边。身后是累累荒冢,这样的环境,在我眼中无比安和。和死人对话,没有勾心斗角,追名逐利,只剩下死亡的圣洁和生命的纯粹。母亲就这样躺在我怀里,我才发现,我们之间早已没有恨了。 我握着一把似乎还有余温的骨灰,小心地浸入水中。水的清凉一下子把我惊醒,突然又舍不得,拼命握住,但终究会从指缝间流逝掉。眼前飞出无数只绚丽的火蝴蝶。远处是通往市区的公路,灯火熠熠,美得像维也纳地宫的金石。 我想死在这儿。 正当我快要流泪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叫喊。 “疏妘,你怎么在这儿啊?你在干什么呀?”阿璇穿着睡衣跟了出来,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我一下子失去控制,把整个骨灰盒扔进水里,然后冲过来掐紧阿璇的脖子,就像当初掐老猫那样。我什么都看不见,感觉好像回到了从前,母亲手握剪刀要杀我时的情景。我很清楚我在做什么,但我停不下来。 我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阿璇的瞳孔已经浑浊得不成样子,脖子上清晰地留下了我的指甲印。 我真的没有想杀死她,真的没有…… 我不想死,我好怕,不想死…… 我拼命地喘气,瘫在地上爬不起来。我从地上捡了几块砖头绑在阿璇身上,又从她嘴里灌下去很多黄沙。 然后,我一闭眼,把尸体扔进河里。 我只是想活着,哪怕我活得不如一条狗,哪怕我做最卑贱的事。 我只是想活着。 我贱透了,你说呢? “终于,天堂鸟和荆棘鸟飞到了小西天的入口。入口处有一株白玫瑰树,玫瑰树告诉它们,它们之中只有一只鸟能进入小西天,而另一只,需要用心脏的血去染红白玫瑰。 荆棘鸟问天堂鸟:“死究竟是什么感觉的呀?” “我不知道啊,你可以去试试看。” 于是荆棘鸟就把玫瑰刺一点点刺入心脏,涌出的鲜血把白玫瑰染成血红。 原来,所有生命都必须学会,自相残杀。” 半个月之后,阿璇的尸体依然未被找到。警察认定阿璇是失足落水死亡。没人会怀疑到我。 但我依旧选择逃亡。 我选择去青海,去那个传说中离小西天最近的地方。 当我缴清房租准备离开的那一天,老猫在笼子里叫了很久。它虽然怕我,但却别无选择地只能依赖我。我决心把老猫带走。老猫已经很老很老,所有人都相信,死亡离它不远了。我坐上了去青海的火车,老猫听话地缩在我怀里。我早已无欲无恋,无觊无求。 “天堂鸟飞入了小西天,这儿真的是鸟的天堂。它们一起觅食,一起玩耍。久而久之,天堂鸟开始厌倦,它开始怀念和荆棘鸟在一起的日子。但无奈的是,它永远也不会死了。它比任何时候都想靠近死亡,但却永远都到达不了。 终于,在一天午后,天堂鸟来到那棵玫瑰树下,毫不犹豫地将刺扎入胸膛。随着玫瑰花瓣一起染红的,还有天边的万丈青阳。 “再见了,小西天。”它说。 这篇有关于小西天的文章,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收藏或分享给您的好友。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52mylife.com/yanqingxiaoshuo/433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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