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你的难过,并不是从来无关于我。 题记 2012年9月7日,无数从四面八方而来的学生汇聚在这所工科学校,我是其中之一,但我念的是文科专业,因为几乎可以算的上是惨不忍睹的成绩。它迫使我必须读这个学校在中国根本排不上名次的专业——商务英语。 但是还好,我很喜欢,只要喜欢,早晚会靠着它闯出一片天。对此,我深信不疑。 我参加了文学社。 军训结束后文学社举行新生见面会,那天我到场的时候大教室里坐满了人,我随便找了一个位置坐了下来,我的旁边是一个满脸痘痘的女孩儿,我是外貌协会的,所以我不喜欢她脸上的痘痘,我也不喜欢她,可是她却对我很友好,我只好勉强应付。 见面会先是社长讲话,后来两个主持学姐让我们自愿发言做自我介绍,大家都很积极的上台介绍自己,但是现场有些混乱,大家都在讨论些什么,学长学姐会在合适的时候维持一下秩序。 后来站上去一个少年,他带着一个帽子,周杰伦有一首歌叫《兰亭序》,那个少年戴的帽子和《兰亭序》MV里周杰伦戴的帽子一样,刚开始我觉得他有些好笑,怎么会带这个类型的帽子?虽然是末夏,天气还是有几分闷热的。他做自我介绍时说的是方言,惹得大家一阵哄笑,但不是嘲笑,主持的学姐开玩笑一定要让他说普通话,他笑着说“我不会”。于是他继续着一点也不让人讨厌的方言版自我介绍。 说些什么已经记不清了,他自我介绍结束的时候学姐没有让他下台,因为他自我介绍时说他喜欢周杰伦的歌,所以学姐让他给大家唱一首,场下也随即响起一片掌声。他没有推辞,很随意的就接受了。他唱的自然也是周杰伦的歌,忘了是哪一首歌了。 见面会结束,我回了寝室,室友问我:“有什么好玩的吗?”我就给他们讲了那个少年,听完后他们问我:“唱歌好听么?” “差不多吧。”其实我也不知道好不好听,我只会听,不知道有没有走调,也说不上他唱的算不算好。所以就简单回答了室友的问话。 接下来是让人不知所措的大学生活,有课的时候机械般的去上课,没课的时候时间不知不觉就溜掉,从忙碌的高中突然闲下来的我们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迷茫充斥着每一根神经,却找不到任何一个人来指点迷津。 吃饭、逛街、上课、睡觉,生活似乎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这个阶段无知的我们,消磨着宝贵的青春。 有一天在寝室坐着玩手机的时候收到文学社一个学姐发来的飞信,说是文学社换届大会,让我们按时参加,那时自己傻傻的,以为是让大一的我们去竞选呢,还在和室友讨论着自己要竞选什么,结果到了才知道只是让大一的我们当观众,顺便形式性的投一下选票。 想想那时候无知的我们真是好笑,然而青春正因为有了这些,才显得可爱至极。 那天我偶然知道那个满脸痘痘的女生和我是一个系的。 她和我说以后去文学社咱们一起吧。 我说好啊。 我心里其实在想:真不想和你一块,能不能别缠着我了。 我多坏,口是心非;我多坏,以貌取人。我明明也没有多优秀,还在嫌弃别人的不好。 文学社面试的时候我选择了编辑部,可后来部门名单出来的时候我没有在任何一张名单上找到自己的名字。于是我找了学姐。她问我最先想进哪个部门,我说编辑部。她找到编辑部部长,指着我说:“她想进编辑部。” “好啊,来吧。”编辑部部长,也是后来我们的部长说。 就这样,我如愿以偿进了编辑部,即便如此,我还是有小小的失落。因为我知道,我之所以被忘掉,是因为面试进入编辑部的时候表现不够好。顿时觉得自己好失败。 我在大学感触最深的一点就是,这里的人各个身怀绝技,只有自己一无是处,什么都不会,也什么都做不好。一种自卑感慢慢的从心中衍生出来。 文学社真正的第一次例会,我是和满脸痘痘的那个女孩一起去的。那个满口方言的男孩又被拉上台去唱歌,他准备唱歌的时候,我想起上次室友问我他唱歌好不好听那个问题,于是拿出了手机,打开了录音功能,把他唱的歌录了下来,他清唱的,我看着那个站在台上少年,深情款款的唱着周杰伦的《你好吗》,突然觉得内心有一种难以言说的愉悦,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痒痒的。 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你只要静静的看着他,内心便会乐的不可开交。 许博轩就是这种人,是的,我记住了他的名字——许博轩。 唱完歌之后,随即便响起大家热烈的掌声,他走下来的时候坐在了我身边。 我们相视一笑,出于礼貌。 接着许博轩很自然的问我:“你哪个系的?”毕竟都是刚开始接触,问些诸如此类的话也算正常。 “外语系,英语专业的,你呢?”我礼貌性的反问。 “真的?我很喜欢英语的。噢,我土建系”他表示惊讶后回答我。 我那时想,许博轩,你真会说话。因为在我看来,很少有男生喜欢英语的。 然后我们随便寒暄了几句,离开的时候,许博轩说:“留个电话吧?” “好啊。”我回答的很合时宜。 当然,我也留了他的电话,存号码的时候他才问我的名字,我小心翼翼的介绍着——慕思暖。羡慕的慕,思念的思,温暖的暖。 “好文艺的名字。”许博轩说了大多数人第一次听到我的名字时会说的话。 我笑而不语,在我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下一句话的时候,许博轩笑的很有内涵的问了我一句:“你知道我的名字吧?” 我突然觉得这个少年真有意思,你觉得你站在讲台上做了一次自我介绍,唱了几首歌,大家都一定要记得你吗?显而易见,他是一个自我感觉超级良好的人。 虽然我不否认他那张脸的确长得有几分“姿色”。 “不知道啊。”我故意抱歉的笑笑,你要知道,慕思暖可是一个不喜欢轻易被别人猜中心思的人。 他便老老实实的说了自己的名字。 晚上回到宿舍,躺在床上准备睡觉的时候我和室友说:“今天那个男孩儿又唱歌了,我闲着没事,录了下来,你们听听。” “好的啊。”室友附和。 我满心激动的打开了准备好的录音,在听的时候嘴角不自觉的划出了弧线,他们应该都没有看见。 不知道为什么,手机里传出的声音停止了之后,我对室友们可能会给出的评价有一种期待。 室友说唱的不错,很赞同的语气。我一颗悬着的心也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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