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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桦:2.7亿的工程不是积木玩具

时间:2015-01-29来源:我爱我生活文章网 作者:温江桦栏目:时事评说 点击:

  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以下简称“文化长廊”)的项目,这个2011年2月完工的项目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6月19日《东方早报》)

  “文化长廊”因何而建?按照官方说法,要建成集商业、文化、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建筑景观带。“文化长廊”又因何而拆?同样按照官方说法:还河于民、还景于民,即“文化长廊”影响了景观。真是颇为吊诡的一幕。3年后当地政府才“知道”“文化长廊”影响了景(我爱我生活文章网www.52mylife.com)观,为何当初建设时就那么愿意“难得糊涂”呢?“文化长廊”因营造景观而生,最终却因有碍观瞻而死,真是官字两张口,左右皆有理。

  新闻中说,在当地规划部门看来,短命工程之所以短命是因为县里对城市规划不够前瞻。其实,这句话应该这么说,“县里一些官员对城市规划胡来”。“文化长廊”建设初期便遭官场内部反对,但仍然被大力推进,并且属于典型的“边建设边完善手续”。以此看来,“前瞻”一词真够委婉的,不过,这掩盖不了相关主政官员严重渎职的事实。

  追查“文化长廊”背后的违规,并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自不待言。不过,我们应该反省的是:为何这么大的工程说建就建、说拆就拆呢?这种情况不仅仅局限于河口县,全国很多地方也是如此,例如山东滨州斥资1.2亿元,仿制了一个“航空母舰”,被当地视为城市标志,最终却荒废沦为“水泥疙瘩”。其实,说到底,城市规划中,法律的刚性太差,人治的特点太强,以至于即便“千夫所指”,只要符合主政官员口味、对政绩有益,就能够推行无阻。

  从目前来看,对于大型工程,只要主政官员力主强推,就几乎没有约束机制。虽说规划要征求民意,但是对于这种行政性、专业性比较强的工作,民意非常容易被排除在外。除此还有,法律规定,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本级人大常委会对城乡规划有监督检查权,但是人大常委会沦为“橡皮图章”久矣,而规划主管部门又怎敢对“一把手”权力说不呢?即便是上级规划主管部门,有时也可能鞭长莫及。所以,一些大型工程才能说建就建、说拆就拆。

  约束太软、权力太硬,国内的短命建筑、短命工程,便如同割韭菜一般,此消彼长。正因如此,武汉市在去年试图通过地方立法,硬性规定:城市公共设施和公共建筑物从竣工验收之日起,在合理使用寿命内不得拆除和改造。

  “大拆大建”是一种非常严重的“官僚病”,必须下猛药治之。云南省河口县的短命“文化长廊”只不过又在提醒我们,“大拆大建”不仅是在浪费纳税人的钱财,更昭示着,预防“大拆大建”的制度早已崩塌,亟须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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